为指导学生正确的把握当前的就业形势,艺术与传媒学院为同学们提供了“就业板块”专题,这里综合了各大招聘平台的招聘信息,为同学们提供安全便利的查询方式,让大家挖掘就业岗位,释放就业潜力。(去试职时注意甄别虚假诈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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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核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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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姜先生
招聘电话:18663187115
(同微信号,请备注:姓名-专业-学校)
公司网址:www.snpdp.com招聘邮箱:xyzp@spic.com.cn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富甲南路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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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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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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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事业单位招聘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精神,经哈尔滨市宾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宾县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3年哈尔滨市宾县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5年3月1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2024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方法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考岗位代码:2023114、2023115、2023116、2023117、2023133、2023136、2023137、2023138、2023139、2023140、2023141、2023142、2023149、2023150的岗位要求提供宾县行政区划内户籍等相关材料。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限宾县行政区划内户籍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招聘对象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位代码为:2023112、2023114、2023118)岗位,报名达不到1:3比例和未报满的岗位,可发布招聘补充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有岗位报名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通知。 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时至2023年3月3日16时。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名网站:
https://binxian2023xzzp.ibaoming.net/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7.政策咨询电话:0451-57983035
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转1017
8.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9.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日。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聘用计划10%的名额招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根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办发[2019]22号)规定,鼓励支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报考管理岗位的可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报考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网上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
10.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用。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1日9时至2023年3月4日17时。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特困人员先正常缴纳考试费用,然后凭市、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按原缴费渠道返还考试费用。退费审核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二)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及面试工作均由哈尔滨市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为两张考卷,考试科目分别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为200分。《综合知识》满分为50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国际国内时事、法律常识、基本素质等;《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试卷全部为客观化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现场资格确认
(1)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2)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现所在单位推荐证明。
(3)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员,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4)现场资格确认后,对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5)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3.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应变、人际沟通、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网站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4.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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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事业单位招聘
根据《哈尔滨市中小学校校园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哈教联发〔2020〕7号)文件精神,经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哈尔滨新区管委会教育局开展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东北师范大学站)计划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70人,有关岗位要求详见《2023年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校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东北师范大学站)》(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2021、2022、2023年毕业);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具有岗位需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笔试全部合格且在聘用试用期(12个月)内取得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证书。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录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官网查看招聘公告,按要求进行邮箱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将材料上传指定邮箱。同时扫描用人单位报名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网址:http://career.nenu.edu.cn/home
报名邮箱、咨询电话与报名二维码:详见用人单位信息表(附件5)。
2.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9日24:00截止(以邮箱报名材料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3.提交材料
考生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供资料,在报名时扫描上传(PDF格式)。
(1)报名表。考生在报名表贴照片处粘贴电子版1寸证件照(附件2)。
(2)身份证。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上。
(3)学历、学位材料。未毕业的提供学生在校生证明(附件3)。
(4)成绩单(体现本专业排名,加盖院系公章)。
(5)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笔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免考证明(加盖院系公章或研究生院〈处〉公章),同时提交《诚信承诺书》(附件4)。
(6)报名学历就读期间所获荣誉、奖学金等材料(加盖院系公章)。
所有原件的扫描件按所需材料顺序及序号打包压缩上传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标注为:所报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及考生姓名、毕业院校名称。
4.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邮箱报名。
(2)考生须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录用。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所提供的材料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哈尔滨新区管委会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择优比选
哈尔滨新区管委会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材料、个人素质、学习成绩、表彰奖励情况进行择优比选,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电话短信通知,并在“哈尔滨新区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四)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时请考生根据“邮箱报名提交材料”的要求,准备好各项材料(现场验原件、收复印件)。资格确认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现场资格确认后,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录取。
考生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现场参加面试,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签约、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若成绩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核、签约和体检环节,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在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官网、“哈尔滨新区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六)签约
面试合格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拟聘用协议(用人单位盖章)。不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进行依次递补签约。
(七)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新区管委会教育局指导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的资格条件与《岗位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体检
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方可参加体检。2023年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后再进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新区管委会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新区管委会教育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考核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用人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造成的空缺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进行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由哈尔滨新区管委会教育局按照规定和程序组织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未能于应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予聘用。聘用后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要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现场资格确认及面试时须佩戴N95医用口罩。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要提供2部手机号码,并时刻保持手机畅通。如因联系不上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与录用资格。
(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官网、“哈尔滨新区教育”微信公众平台信息。
(四)此前已被哈尔滨新区所属中小学校录(聘)用的,不得再参加报名考试。
(五)本公告由哈尔滨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岗位计划表(东北师范大学站)
2.报名登记表
3.学生在校生证明
4.诚信承诺书
5.用人单位信息。

以上招聘信息供同学们参考,请大家根据自己的综合情况择优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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